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时间:2023-01-13 23:36:42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教育实习工作条例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的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必修课程,既是对师范生思想和业务上的多项综合训练,又是对师范生心理、思想、能力及知识等各种因素的全面检验与提高。它在形成师范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帮助学生增强对社会、国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现状的了解,激发学生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理解和热爱,培养优良的师德、师能、师艺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在整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环节。

一、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实习(或生产实习教学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完成4学时的教案编写;本科生必须讲课4-8学时,专科生讲课4-6学时,讲课时间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环节。实习学生在讲课前必须先进行听课、试讲,由实习

学校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讲课。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观摩实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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