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你正在浏览的实习报告是教育实习工作条例一、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实习(或生产实习教学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完成4学时的教案编写;本科生必须讲课4-8学时,专科生讲课4-6学时,讲课时间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环节。实习学生在讲课前必须先进行听课、试讲,由实习
学校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讲课。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观摩实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